2020/11/01
不管是叔本华的理论还是弗洛伊德的理论,不管理论里内驱力叫什么名字,道理很简单,就是人做事都是为了消除痛苦制造幸福,读文学作品也是一样,读文学作品是为了快乐。但这个道理其实很怪,它是明显的,又太不正确,因为快乐这个词很轻浮很轻佻,一点也不深刻,文学好像应该严肃而深刻。
可我还是觉得,文学阅读就是为了享乐与消遣,这是毋庸置疑的。
为了业内人员能有碗饭吃,可以理解,文学研究是书斋式的、学究气的,容易让一般人气馁和自愧不如。又想到,不是为了享乐、消遣去读东西,就可能会平添许多痛苦。
我思考了快乐—严肃这个问题,但我又不想站在快乐和严肃任何一边。读了《现代西方哲学教程新编》德里达部分的论哲学与文学一节,里面说到,旧的思路里,哲学一般来说都是居于人类思想中心地位的,而文学是消闲的、从属的、隐喻的,而哲学是追求明晰,一般不会隐喻。可是德里达的新思路认为,不能再让哲学处在中心地位了,也不要设定哲学文学的界限,哲学也不是不能用隐喻,我们把哲学从王座上拉到平民家里是最好了。
隐喻是文学里的根本性东西,而德里达认为,在哲学里,隐喻也是一种根本性的东西,哲学与文学,根本不是一主一从,他们既有区别又有牵连。我想到,快乐和严肃不也是一个意思,严肃—快乐根本不是主要地位—次要地位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