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24
根据《简明新全球史》第十六章讲中世纪基督教,修道院制度起源于埃及,我想,它可能就是一群虔信者自然而然的结成社团。在基督教合法之前就已经存在,基督教合法之后,它就在罗马帝国内受到欢迎。
后来圣本笃和他妹妹圣思嘉规定了修道院内修士和修女的生活规范,是贫穷、禁欲、纯洁的。这类修道院和亚洲的佛教寺庙有类似的社会职能,是客栈、庇护所、医院、孤儿院,高等级的修道院甚至有神职人员的教育职能。至今所有的拉丁文作品都是中世纪修士留下的。
随着许多修道院里修士的逐渐堕落和异端的兴盛,12世纪诞生了两个修会,多明我修会和方济各修会,是两个以行乞而闻名的托钵僧团。
因为1000-1300年间,欧洲人运用新农事技术进行了大规模的粮食生产,所以人口规模攀升,也致使大量移民涌入城市从事工商业活动。城市本身的牧师无力服务他们,所以托钵僧团的布道也是很重要的。据我看邓晓芒《西方哲学史》经院哲学的结尾,说到这两大托钵僧团的理念冲突,竟是一条哲学史的主线。
『理性主义与神秘主义之间的矛盾,在中世纪基督教哲学中表现为托马斯主义与奥古斯丁主义的对立。13世纪罗马教皇为镇压异端而组建了两大托钵僧团之后,这种思想上的对立又表现为多明我修会与方济各修会之间的龃龉。多明我修会的经院哲学家们一般沿袭了大阿尔伯特和托马斯·阿奎那的理性神学传统,坚持哲学与神学的同一性,注重对信仰内容的理性论证,在共相问题上持实在论观点。而方济各修会的经院哲学家们通常都反对用理性来论证信仰,主张把哲学与神学严格地区分开来,在共相问题上往往站在唯名论的立场。他们在哲学上是经验主义者,在神学上却是神秘主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