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悦的规范究竟是一种什么东西,我认为它和某些戏剧家指定的戏剧艺术规律有点像。
我又去读了《观众心理学》,带着这个问题,我读到了这样一段内容
『19世纪70年代中期,小仲马的《私生子》重新在法兰西喜剧院上演,一位评论家细致地分析了剧中每一个关节,认为这个戏的编剧技巧已达到玲珑剔透、精巧绝伦的地步;这些经他总结的法则,放到任何一出戏中都能见效。左拉也去看了这出戏,他在著名的《自然主义与戏剧舞台》一文中引述了那位评论家的见解,自己没有作什么理论上的反驳,只是简单地指出:“观感相当冷淡。”如果我们比较相信左拉的观感,那就能得出一个结论:脱离审美感受的技巧理论之可悲处,在于它们对一出很不好看的戏也可能完全适合。
左拉相信自己在剧场里的审美感受,而那位评论家则只相信某些技巧法则,并让法则把自己的审美感受力堵塞得既麻木又单一。幽默大师萧伯纳嘲弄这样的人说:“他们就像那些闻惯了大蒜味的农民,一旦你给他吃不带大蒜味的食品,他们硬说没味道,说那根本不是食品。”』
『神学家手捧先验法则宣道,化学家埋首作细致分析。在艺术领域,“神学家”以几条通则来框范各种艺术现象,“化学家”则具体解析着具体的审美心理活动。』
真正的艺术家不是神学家,而是化学家。艺术创作规范,取悦的规范等于一种艺术的神学框架,尽管它的目标是艺术的原理,真正的原理则需要一种化学的分析方式,艺术的原理基本等于观众心理学。
正如书中所说,戏剧可以没有舞台没有道具的去思考如何创作它,但不能没有观众的思考如何创作它,观众是核心。即便是顺应时代激进的抵抗古典主义的浪漫主义剧作家雨果,也会招致具有心理定势的观众反对,他也需要先改变观众才行。书中提到一个趣事,英国的莎士比亚戏剧李尔王到莫斯科演出,尽管他们不懂英语,也会被感染,因为观众渴望欣赏异域风情,也能很大程度的理解剧情,同样的戏剧到美国表演,观众反响却很差,因为他们看戏剧目的多是和妻子一起或者是社交来的,严肃的戏剧和他们的目的不相称。阿加莎·克里斯蒂作品很受欢迎反应了英国人对曲折、探索的迷恋,在绝望描写中感受审美快感,法国人喜欢情节平直,偏爱关注情感,喜欢在爱情描写里获得审美快感。
中国戏剧值得分析的是乐天精神,悲喜熔于一炉,即便是巨大的悲剧也会硬拗回来一个喜剧结局,这是一种爱恨分明的民族性,也是一种不愿直视黑暗的怯懦。我虽然不了解中国戏剧史,但是我直觉上认为中国戏剧史可能也是向固定的取悦规则方向演变的。
我还认为中国爽文有自己的特色,它明确的、赤裸裸的追求地位和名利,还是非常细分人群的,它是相当重视服务观众心理的一种文学,它的细分是一种完全基于取悦观众心理的创作。
取悦并非一件绝对的错事,事情要全面的看,形成神学框架的取悦规律也非绝对的错误,只是限于艺术的理解和对观众片面理解,还未到达一位艺术化学家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