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9
《启蒙辩证法》笔记四
参考文章『《启蒙辩证法》的主题:“自我”还是“和解”』,我基本理解了《启蒙辩证法》“附论1:奥德修斯或神话与启蒙”里的论点。我可以认为奥德修斯这个主体和现代主体、现代资产阶级主体之间具有一种“血缘关系”。
相比于尼采判定苏格拉底为理性主义起始点,《启蒙辩证法》又将这个起始点向前推到了好长一段时间,从这一点上看,尼采一定是重要的灵感源泉,而书中也确实称尼采为少数认识到启蒙辩证法的思想家。
书中将奥德修斯和鲁滨逊相提并论的原因,就是因为现代主体的原型就是这俩,越现代越是强调自我持存,现代主体的普遍品质便是倾向于自立自足,希望能少考虑、不考虑任何他者,也不依赖神或自然,这就是启蒙的影响。我认为这可能也是个人主义的来源。鲁滨逊是一个特别典型的现代西方资产阶级主体原型,而奥德修斯则是一个很古典的西方资产阶级主体。在《奥德赛》这样一个人神共存的世界里,奥德修斯聪明、智慧、狡诈、有谋略等品质被放大,神的因素被缩小,文章说到,《奥德赛》处于一个转换期,是由人依赖神转换到人依赖自己的过渡阶段,而现代资产阶级主体是纯粹依赖内在的理性谋划,依赖自己,这是古今之别。
其实面对海妖塞壬的歌声,奥德修斯如果选择驾船绕过去便是真正完全的理性,但是奥德修斯选择的是绑住自己,尽情的欣赏歌声,而把水手的耳朵全拿蜡塞住,这也说明,奥德修斯与自然不是截然对立的,而是一半顺应一半超脱,这是一种带有一定量理性的狡诈。
我感觉奥德修斯式主体与现代主体虽有相似和继承关系,但是实际差别也存在,文章提到,奥德修斯是一个狂放的人,肆意宣泄情绪,肆意抒发内心感受,而现代资产阶级主体相对来说情绪宣泄并不猛烈。我认为现代人进入社会就很有可能会向“喜怒不形于色”这种程度去靠拢。
另外,奥德修斯是一个与他人毫无平等可能性的主体,反观启蒙运动带来的思想就是平等,而且称“人是目的,不是手段”,奥德修斯是一个相当无法无天的人,对待他人皆是利用的态度,丝毫没有“人是目的,不是手段”这种思想。西方资产阶级主体虽受到启蒙,却常常在近代历史里看到西方总是暴力欺压、压榨落后国家的人,还有非西方人,还总会认为他们不是主体,常常歧视他们没有主体的权利。
文章认为,《启蒙辩证法》的一个主题便是借着奥德修斯这样一种孤傲的主体,去解说这种现代这种独立自存式主体的问题,这种主体倾轧他者、十分冷酷、内心非常虚无。尼采认为人越弱小,才越是想象存在一种无所不能者,其实只有上帝才能不依赖于其他存在而独立存在。现代主体希望不依赖他者,不仅不符合实际,而且实践起来也会出现一些极端之人,如杀人如麻之辈,像希特勒。人类经历了几千年发展,虽说能力有所提升,但是人们尚无可能独立自存,因此,人必须与他人和解,与自然和解,平等主体之间必须相互尊重。我感到,尼采会认为人应该实现骆驼-狮子-婴儿的逐步转变,马克思则会认为人在社会之中应该相互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