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0
韦伯《经济与社会》第一部分第一章十五说到存在两种组织,一种是自愿型联合体,具有经营的特征,一种是强制型联合体,在看“城市基层治理70年:从组织化、失组织化到再组织化”这篇文章时发现,文章说到中国原本大规模存在于城市的单位制度乃是两种形式的融合,当时的大部分城市市民都在单位里,而单位同时是人获取利益和人收到强制性命令的地方,是政府治理的“非政府延伸”,单位制是与计划经济相匹配的系统,两者并行,是国家机器的两个相互搭配的部件,是国家权力垄断和国家意志统一的保障。
正如这篇文章标题,建国后到1978年,中国经历的是组织化进程,将城市市民组织在一个个单位里,而1978年之后是逐渐的失组织化进程,单位制式微,市场占据话语权成为大趋势,不过,1979年,中国确定了街道办事处的法律有效性,1989年确定了居民委员会的法律有效性。在改革开放的同时,大量的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市民如何团结、组织起来成为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据本文章所言,现在,街道办加居委会所代表的街居制难以在城市基层治理中起到组织市民的作用,我感到这个情况确实如此。
我想到农村的组织是很异于城市的组织,我记得由于1982年宪法规定了农村村集体拥有土地,所以我感觉农村肯定没有城市市民这样的原子化、个人主义,由于摆在资本面前有村集体这样一个障碍,故此它难以侵蚀农村。集体也许正很有效的组织了村民。
街道办加居委会不能起到组织市民的作用,我想固然这两者有其缺陷,但是最大的问题有可能根本不在于此,必须去联系现如今的社会思潮和社会经济情况才能得到一个大的视角。
当今年轻人会被怎么样的组织起来,似乎社区远远没有网络社区能团结人,比如网民也可以被相同的兴趣、爱好、文化、亚文化、意识形态、故乡粘合起来,组织起来。